115年度運動志願服務實施計畫

一、依據全民署115年6月17日運全署社(一)字第115030030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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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署為整合學校及社會資源,鼓勵熱心服務之各級學校師生及社會人士投入運動志願服務工作,訂定旨揭計畫提供補助資源。補助對象包含本部所管學校,補助辦理項目為運動志工之召募、訓練及服務所需經費(詳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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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意申請者請依計畫規定,於115年7月16日前檢附申請文件函送全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