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自由車錦標賽暨115年國手積分賽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5年5月14日桃體總字第1150000484號函暨所屬自由車委員會(下稱自委會)115年5月12日桃體自委睿字第115051200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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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旨揭賽事由桃園市政府體育局主辦,自委會承辦,因故變更賽規程,說明如下:
(一)比賽路線於北橫公路羅浮橋及118縣道(羅馬公路)右轉之台三線增設靜態補給區。
(二)比賽組別各梯次出發時間調整如下:
1、第一梯次(5時30分至5時35分):男子菁英組5時30分、M16、M19、M30、M40及M50組5時35分。
2、第二梯次(5時40分至5時45分):青年男子組5時40分、女子菁英組及女子青年組5時45分。
3、第三梯次(5時50分):M12、F19、F30、F40、F50、F12及F16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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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到方式與注意事項增列「本賽事將放入中立器材摩托,輪組說明:一組c夾備輪,一組碟盤輪組(前160後140)。」。
三、旨揭賽事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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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修正版)1份,或請逕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News.aspx?n=11694&sms=1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