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菸害防制宣導 2025-01-21 最新消息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10月17日國健教字第1130761366號函辦理。 . 二、依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 三、請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辦理運動賽事(會)加強菸害防制宣導,若發現有違法行為,可檢附具體事證,向就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