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1年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表揚典禮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表揚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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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薦類別:傑出運動選手獎、優秀運動教練獎、績優體育團體及個人獎、運動推手獎、推動運動性別平等獎及終身成就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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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薦方式:各推薦單位請於111年6月30日前以免備文方式(以郵戳為憑)將「臺北市111年表揚運動有功團體及 人員推薦表」、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光碟送本局彙辦(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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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資料已公告於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網站(https://sports.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請各推薦單位自行參閱下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余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5412或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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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