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各單項錦標賽(暨114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113年11月7日「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競賽活動補助說明會」決議事項及桃園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函文辦理。
.
二、為活絡桃園市運動風氣,促進基層發展,提升競技實力,同時遴選桃園市114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於114年辦理旨揭市長盃各單項錦標賽(暨114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並由桃園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承辦。
.
三、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予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參賽人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檢附旨揭賽事日程表1份,有意參加各項賽事之民眾,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報名,競賽規程等相關資訊將俟本局核備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活動訊息(https://www.dst.tycg.gov.tw/News.aspx?n=11694&sms=1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