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保齡球錦標賽暨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9年12月18日桃市體彥字第1090914號
函暨所屬保齡球委員會(下稱保委會)109年12月18日桃體保(偉)字第1090001218號函、桃園市體育會110年1月29日桃市體彥字第1100100號函暨所屬保委會110年1月29日桃體)字第110000012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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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旨揭賽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比賽日期:
1、預賽(第一場):110年4月17、18日。
2、預賽(第二場):110年4月24、25日。
3、預賽(第三場):110年5月1日。
4、決賽(第一場):110年5月22、23日。
5、決賽(第二場):110年6月19、20日。
6、決賽(第一場):110年7月3、4日。
(二)比賽地點:亞運保齡球館、楊梅保齡球館、大桃園保齡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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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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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有疑問請逕至桃園市體育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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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