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射擊錦標賽暨112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2年4月6日桃體總字第1120000172號函暨所屬射擊委員會(下稱射委會)112年4月6日桃體射擊字第112000003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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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旨揭賽事由桃園市政府體育局主辦,射委會承辦,相關賽事資訊如下:
(一) 日期:112年7月1日、7日及8日。
(二) 地點:宜蘭四方林靶場及本市南崁高中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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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賽時間請惠允實際參予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 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 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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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1份,另競賽規程等相關報名資訊請逕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5&parentpat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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