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各單項錦標賽(暨112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111年12月1日「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競賽活動補助說明會」決議事項及桃園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函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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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活絡桃園市運動風氣,促進基層發展,提升競技實力,同時遴選桃園市112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於112年辦理旨揭市長盃各單項錦標賽(暨112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並由桃園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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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予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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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附旨揭賽事日程表1份,有意參加各項賽事之民眾,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報名,競賽規程等相關資訊將俟本局核備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活動訊息(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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