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Transgender)學生運動員參與112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

 

 

 

 

 

 

 

一、查教育部前以110年11月25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42870A號函公告111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競賽規程,其中第10條第2款第2目預告:「自112年起開放跨性別及雙性人運動員跨組別參賽,資格認定及相關細則,將於112年競賽規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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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有前開相關跨組別參賽需求者,請依本計畫內容,由申請人先備妥相關表件及檢附佐證資料,並依申請程序,經所屬單位於111年11月30日前以公文密件方式向本部體育署(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2樓,並請註明學校體育組戴暐杰先生收)提出申請,俾先進行相關資格審查,以利後續依其經審查通過之性別組別進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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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本計畫之性別認定審查,僅就申請人是否具備跨組別報名之資格予以認定,但涉及申請人是否具備各該賽事項目之參賽資格,仍應依各該賽事相關資格認定機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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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關各校為參與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所辦理之相關選拔賽,建議可參酌本計畫內容,本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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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計畫為試辦性質,後續將視執行情形持續滾動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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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有申請人應附繳證明內容相關疑問,請洽高雄醫學大學計畫專案助理黃彩蓉小姐,電話:07-3121101#2285;其餘申請流程部分問題,請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戴暐杰先生,電話02-877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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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