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水球錦標賽暨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游泳委員會109年12月17日桃體游向字第109002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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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旨揭賽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比賽日期及地點:訂於110年3月6日於桃園市立游泳池辦理。
(二) 比賽組別:國小組、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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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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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有疑問,請逕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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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