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09年度在地運動績優人才培育暨輔導就業計畫

 

 

 

 

 

 

 

一、申請資格:為設籍花蓮縣之運動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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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核:請依辦法規定於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前備妥證明文件資料,寄(送)達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楊淑貞老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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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聯絡若對獎學金申請有任何問題,請逕洽該校楊淑貞老師,電話為03-8462610轉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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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審核結果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址:https://www.hlc.edu.tw/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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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