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

 

 

 

 

 

 

 

一、說明

旨揭實施計畫係依教育部「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訂定,實施計畫內容詳見附件,請有意願參選之學校體育志工運用單位依實施計畫備妥文件,並於109年9月15日前送本署彙整(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收件。
.
二、本案相關表格請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yda.gov.tw/)。
.